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职工户口迁出本市或非本市户口的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并离开本市公积金账户封存六个月以上,可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存储余额。所需材料如下(均需原件):(1)提取人身份证;(2)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的本人名下的借记卡。以上材料如提取职工身份证登记地为镇江市的,需要提供外市户口簿,如无户口簿,需提供外市户籍摘抄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材料(迁入及迁出地两份)。


        目前我中心已经开通此业务网上微信办理通道,您可以绑定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并注册,可以查询到自己账户的状态,并按照相关要求上传材料就可以办理离市销户提取业务。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