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职工购买自住商品房的申请公积金贷款时间为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您2021年购买自住商品房,购房合同签订时间已超1年,不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不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0511-12329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