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是七里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同制护理人员,您于2023年6月23日辞职,辞职后您要求单位发放2023年1月至辞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根据七里甸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部规定,奖励性绩效年终考核发放,合同制人员中途辞职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就不再发放当年奖励性绩效。您于2024年3月7日申请了劳动仲裁,镇江市润州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4年4月3日下发镇润劳人仲案字【2024】第102《仲裁判决书》,裁决结果对您的仲裁请求不予支持。由此给您带来了不便,还望您能理解。
润州区卫健委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