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燃放是您的责任,文明燃放是您的义务”

    2012年1月为全省“安全文明燃放宣传月”

    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镇江市市区烟花爆竹安全燃放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区春节期间(除夕到正月十五)全天可以燃放烟花爆竹。

    谏壁区域内以下重点部位不得燃放:
    镇江十中、谏壁小学、格兰春普、鼎胜铝业、鸿泰钢铁、京润液化气站、中储粮公司、谏壁油库、谏壁电厂、东方制氧、谏壁加油站、省交通技校、华源加油站、粮山加油站。

    镇江市电视台和镇江广播电台,于农历十二月二十五日至正月十五日,在每天的黄金时段进行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镇江日报社、京江晚报社和镇江广播电视报,于农历十二月二十日至正月十五日再报纸上每天刊登安全燃放的公益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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