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近期台风影响部分居民房屋财产受损根据《无锡市城乡常住居民住房财产保险》合同相关条款启动保险应急响应程序。
一、救助补偿对象及范围(一)对象:无锡市户籍居民或持有江苏省居住证(注册地为无锡)的无锡常住居民。(二)范围:因台风过境无锡期间受损的居民住房,每个户籍家庭仅可救助一处房屋。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商用房、商住两用房等非居住用房及违章建筑不在救助范围。二、救助补偿标准
(一)因风受损
1.室外财产损失:
(1)屋顶太阳能热水器脱落致损:500元/户;
(2)空调外机脱落致损:500元/户。
2.门窗损失:
(1)门窗脱落:500元/户;
(2)窗户破损:110元/户。
3.住房损失:
(1)主体建筑屋顶洞穿:2000元/户;
(2)阳光房等附属建筑整体损坏:1000元/户。
(二)因室内积水受损
1.积水深度15cm以下:不在救助范围;
2.积水深度15cm(含)—20cm:500元/户;
3.积水深度20cm(含)—50cm:800元/户;
4.积水深度50cm(含)以上:1500元/户。
(三)房屋坍塌、承重件等严重受损情形,须拨打电话办理登记:0510-68865220(工作日9: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