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的有几点想咨询一下:
1、本人于2010年和2017年分别购入两套商品房,当时均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但是两款房子均未到贷款年限就已出售,
     因是夫妻共同购房及还款,本人公积金帐户内提取还款的金额非常有限,即出售前还清了商贷和公积金贷款,
     这样的情况,本人公积金贷款合计使用了几次?个人名义是否可以再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
2、本人现有的公积金帐户内余额是否可以作为购房的首付款,如可以,申请流程是怎样的?
3、如本人累计已经达到两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申请公积金提取用于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