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OTE:
原帖由 愈蠢愈自信 于 2025-5-4 11:06 发表
物业乱像的根源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作为合同当事人,没有签订表达自身真实意愿的合同,前期物业合同里的服务行为很模糊,没有详细列举,特别是一些重要的服务内容没有规定违约责任。
胡说八道!对于物业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很多,也很健全!主要涉及消防 电梯 保安 公共收益等!但政府有关部门不依法办事,甚至与物业公司同流合污,导致有关法律法规形同虚设,就是白纸黑字!物业乱像的根源是业主与物业公司作为合同当事人,没有签订表达自身真实意愿的合同,前期物业合同里的服务行为很模糊,没有详细列举,特别是一些重要的服务内容没有规定违约责任。
镇江住建局也搞过类似于智慧物业的平台,最后停了,搞不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