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各大本地企业也可以考虑一下如此对待员工的公司,与之合作会得到什么下场?
图二、图三、图四:本人于2025年3月10号入职某阳某光小贷担任新媒体运营一职,正式签署了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 试用期为3个月,公司承诺转正后补缴五险一金(此行为违反劳动法)。
签署合同时:
1.未告知本人转正考核要求
2.未与本人签署转正考核要求
3.未提前30日告知本人转正考核不达标
本人试用期三个月内兢兢业业按时按量认真完成每项工作,按时回复工作内容且未给公司造成任何经济损失,公司却于2025年6月9日转正前夕违法解聘本人,无任何调岗尝试,无任何经济损失补偿。
图五:2025年5月29日,公司人事经理微信通知本人上楼谈话,并转告本人:公司及直属领导以(工作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够)等人为主观因素辞退本人,并提及:若本人坚持缴纳五险一金,社保医保公司可以补缴,但公积金公司不交。
图六、图七:2025年6月1日,本人于工作群内正常发布工作通知,人事经理微信口头告知本人解聘通知,在本人多次强调需收到公司书面形式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和离职通知后才能合法离职,否则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不前往公司上班的行为都将按旷工处理,人事经理却不予理睬。
随后在工作大群将本人踢出工作群。公司在明知未有任何书面形式的解聘通知,口头或微信告知员工离职,均可以按旷工违约处理。
我能否猜想,公司是不是想在劳动仲裁判决时,让维护合法权益的员工承担败诉结果,为自己赢得优势局面。
本人综上所述,均承担全部民事及刑事的法律责任,如有虚假信息,后果自负。从今日起,本人也将采取一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人将于端午节假期后2025年6月3日(周二),准时前往公司打卡上班,在公司出具正式的书面解聘通知后,进行合法的离职交接。
本人虽是00后初入社会和职场,但也不堪忍受如此的羞辱与压榨,如若社会的青年群体都选择沉默忍受,三缄其口,那他日祸临己身,又有谁来为中年和老年的弱势群体支援呐喊。
部分公司何日才能明白?经理不是地主老财!员工也不是你家长工和佃户!不要让劳动法形同虚!镇江虽小,但需要我们每个人守护。就业环境虽艰难,也需要勇敢的人前行。不必嘲笑他人的耿直与弱小,因为他们守护的光亮也终究将照亮在你的身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