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的三年内未受到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