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镇江户口,已在镇江连续缴存两年以上,目前需要去无锡工作。
以后还能随时用镇江的公积金进行贷款买房么?
是否会影响贷款的额度?
可以使用长三角公积金互认的政策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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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 2020-2-2
请问异地公积金缴存会影响在镇江买房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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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您已在镇江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后续将调动去无锡工作,如您在无锡正常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符合镇江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在镇江市申请公积金贷款业务。
缴存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个人公积金账户应保留一定余额。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的6倍,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应保留不低于“月缴存额”的12倍。
贷款限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50%×12(月)×贷款年限。
公积金贷款职工按公积金缴存账户余额倍数确定贷款限额:
(1)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缴存年限未满一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8倍。
(2)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一年(含)不足两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0倍。
(3)住房公积金缴存年限超过两年(含)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得超过贷款申请时申请人公积金账户合计缴存余额的12倍。
2023年6月30日(含)起至2024年12月31日夫妻或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