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男子离婚冷静期当街杀妻”案二审,将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2023年7月20日晚,在递交离婚申请第13天后,妻子周某霞在亲友周某等六人陪同下,与丈夫赵留超约定在广州市某工业园门口见面。赵留超径直走向周某霞,被周某等人阻拦,赵留超持随身携带的尖刀朝周某、周某霞等人捅刺,致周某霞死亡,周某等四人受伤。

2024年4月25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赵留超被判处死刑,剥夺权利终身。周某霞的妹妹周琴(化名)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赵留超当庭询问法官“死刑是否立即执行”,在得到肯定答案后,他坚持不认罪,辩称自己没有家暴和故意杀人,并上诉,“他说本来跟我姐感情很好,是情绪激动才杀人,手段并非特别残忍”。

令周琴无法接受的是,二审开庭前对方律师表示,赵留超家属愿意赔偿8万元以换取谅解书,被其律师果断拒绝,“律师是知道我们的诉求的,不会接受任何方式的谅解。”

此案一审时,周琴作为证人出庭,四名被害人及其母亲旁听了庭审。据周琴转述,赵留超在此前笔录中承认踢了妻子一脚,而在庭审中却否认了家暴事实,并辩称自己并非故意杀人,“他说只是对我姐的胸口捅了一刀”。

而对于还捅刺了其他四名被害人,周琴对@中国新闻周刊 回忆,赵留超当庭辩称,“见到陌生人多他就控制不住,一会儿说有人推他,一会儿说有人挑衅他,但其实他是一下车就捅的。”

据一审判决书,被告人赵留超与被害人为夫妻关系,两人时有争执,赵留超曾经有殴打、谩骂、恐吓周某霞的行为。

判决书显示,案发当晚,被害人周某霞是在赵留超威胁之下答应见面,为防不测特邀几名亲友陪同,并没有打架、伤害的故意和准备。赵留超赶到后,即拔刀捅刺相劝的亲友,后又追赶周某霞,并对摔倒在地的周某霞捅刺多刀,致周某霞当场死亡,被害人周某甲轻伤二级,被害人郭某培、周某乙、张某佰轻微伤。综合分析,足以认定赵某超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周某霞生命的故意,构成故意杀人罪。

周琴表示,对于二审判决结果,她希望能够维持原判,判处赵留超死刑,“我姐出事时,我们几个兄弟姐妹都在场,我姐的死对我们家庭打击很大,哥哥的手已经无法恢复到正常”, 相信司法会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