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已于2023年6月27日对此处的行道树进行了修剪,并已修剪到位,市民要求四楼以下不遮挡阳光,则需将树木截顶,此诉求超出了我单位的管养权限,我单位于2024年1月16日已请示了绿化行业主管部门,绿化行业主管部门回复,根据城市绿化有关规定,对行道树的日常修剪养护除城市重点工程需要外,不得进行截顶处理。敬请广大市民谅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