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乌兰浩特”官微6月11日通报,乌兰浩特市公安局近日破获一起医药领域虚开发票案,涉案空壳公司共计1171家,价税合计达50亿元。该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2人、扣押涉案银行卡35张、公章180余枚、营业执照21套、账目700余份,冻结涉案资金约2000万元。      在过往,医药行业虚开发票的案例并不少见,其中还涉及不少知名药企。例如,在2021年,国家财政部曾发布医药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及处罚决定,对19家医药企业作出了行政处罚。


  其中,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江苏豪森”)被查后发现,该企业2018年列支咨询评审费、广告宣传费的后附发票中,部分发票经查询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结果为“查无此票”或“不一致”,涉及金额1.29亿元。


  同时,江苏豪森2018年虚列27家信息咨询服务部的咨询评审费1600万元;2018年列支会议费的后附部分资料不实,涉及金额274.06万元;2018年虚增办公用品费481.71万元,办公用品未实际并未购买。对此,财政部依法对江苏豪森处以了5万元罚款。在这次检查中,江苏豪森是19家被罚公司中涉事金额累计金额最高的企业之一。


  另外,今年4月,上市公司百丰医药公告称,公司三名高管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沈阳市公安局皇姑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百丰医药是一家主营医药产品批发配送的公司,也就是业内的CSO公司,其主要服务范围在东北地区。


  目标是“把钱洗出来,再送出去”


  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获得返费,用以推广药品,在业内俗称“高开高返”。


  具体而言,药企会以较高的开票价向下游商业公司销售药品,再通过虚假推广合同、虚开发票的方式,使高额返费流向第三方服务公司。最后,第三方服务公司将钱转向此前购买药品的商业公司,商业公司得以用前述“洗出来的钱”完成药品进院、放量的工作。


  北京至瑾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非公立医疗机构协会法务部主任李岑岩律师告诉界面新闻,在药品商业化的过程中,开学术会议、做学术推广等营销活动,使药品触达医生,改变医生认知,从而令药品进院、被医生使用,这本身没有问题。这部分工作既可以由商业公司完成,也可以由药企自行完成。


  合规的方式是,在前者,也就是低价进货模式下,商业公司从药企买断产品之后,自己花钱做营销,因为开票价相对较低,开票价和医院购药的中标价之间差额较大,有空间完成营销活动。在后者,也就是商业公司账面上高价进货以后,市场推广部分的资金流向了药企,所以由药企向下游的医院、医生,自行完成营销活动,之后告诉商业公司将产品配送至哪家医院,此时,商业公司只需要完成物流工作。因此开票价相对较高。


  李岑岩表示,这两种合规方式的关键在于,从出厂价到医院进购价之间的差价,本来是要做市场推广、药械的上市后管理、药械信息传递等工作,无论这些活动由谁完成,都是真实发生的,通过让医生了解药物信息,影响医生对产品的深度认知,以完成进院、上量工作。


  无论是低开还是高开,操作本身没有问题,但虚假合同、虚开发票等方式则是表面一套交易,背后又一套交易。“这样做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想办法把现金洗出来,再送出去。” 李岑岩分析。市场推广行为并未真实发生,药品进院、上量往往通过给医生塞红包、向医院管理者行贿的方式完成。


  李岑岩提到,以商业贿赂的方式使医院进药、医生开药,是一种非法的法律关系,所以这些钱无法以公对私的方式“走明账”,医生往往也不愿意接受转账。因而只能通过私人方式进行利益输送,也就是药械营销模式中,需要通过虚设推广服务等交易,虚开发票,取出现金,再送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