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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花_花_ 于 2020-5-14 17:03 发表
过来人告诉你,钱在自己口袋里,谁都要不走!
你们同学同事的出的份子钱,回头你们自己要人情往来还人家!
你女方这边收到的改口费,是你父母曾经掏出去和将来需要还人家的!
就这两点,我不懂,你男朋友凭什么要 ...
这个说法比较合理,但不太合情。如果实在要拿钱来还债,建议这样处理:

1.因男方上人关系的亲友给的敬酒红包等可以给男方上人还债,因为这些红包的来源是男方父母以前付出或今后需要红包还债的;
2.因小夫妻关系,如同事同学朋友等收的红包,归小夫妻共同所有,可以拿出一半(男方的同学朋友)用于还债,这些红包将来是需要小夫妻用红包来还的。
3.因女方上人关系的红包用来还债,因征得女方的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