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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梦溪论坛 » 百姓话题 » 公务员丈夫借钱炒股亏损千万自杀,妻子被判承担巨额还款责任
    百姓话题  >  [焦点话题] 公务员丈夫借钱炒股亏损千万自杀,妻子被判承担巨额还款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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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焦点话题] 公务员丈夫借钱炒股亏损千万自杀,妻子被判承担巨额还款责任      查看: 4694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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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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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超无敌兔 于 2024-8-29 15:13 发表
    对于明显超出正常生活成本的借贷,债权人应当要求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否则与他人无关。

    债权人的钱自己做主,借款时你如果想让借款人配偶共同担责就应当要求其签名或追认,不行就不借。法律不应 ...
    你这种话说的真是好笑!
    完全不知情?你觉得可能吗?





                      
    •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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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15-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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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suero 于 2024-8-29 15:40 发表
    比如,我说你欠我一千万。
    法院是让我举证你欠我钱的证据,还是让你举证你没有欠我钱的证据呢?
    显然,我的主张对我有利,应该我来举证。
    落后的东方思维,从不由分说的全盘否定,到东施效颦似的学西方的法律体系。
    还固执的要有“中国特色”。基本的社会逻辑都没有搞清楚,搞得懂什么是“什么什么举证”吗?
    举个例子:正当防卫的所谓“二十条”,因为一个反杀,惊醒了众多的所谓“法律人”和社会的良知,明明是犯错了几十年、冤死多少人,怎么变成了他们的“惊天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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