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的“锅”,保安来背,这出戏码何其荒唐。
与其让业主哑忍,不如让真相大白。
01
近日,四川南充,一则视频在网络上掀起了轩然大波。
凤栖澜湾二区,这个听起来颇具诗情画意的小区名字,却上演了令人瞠目结舌的一幕。
业主们清晨醒来,赫然发现停在小区大门口路边的爱车,轮胎齐刷刷地瘪了下去。
不是一辆,两辆。
而是足足二十辆左右的小车,如同被施了统一的魔咒,集体瘫痪。
视频画面中,那些无辜的轮胎,如同泄了气的皮球,软塌塌地贴在地面上,传递出一种无声的控诉。
业主们的心情,恐怕也如这轮胎一般,瞬间跌入了谷底。
愤怒,错愕,不解。
光天化日之下,朗朗乾坤,谁会如此丧心病狂?
业主们选择了报警,这是最直接,也是最无奈的求助。
监控,这个现代社会的“天眼”,不负众望地捕捉到了那个黑色的身影。
小区值夜班的保安。
一个本应守护小区安宁的职责所在,却成了这场闹剧的始作俑者。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细节是,监控显示,这位保安大哥在“作案”过程中,扎累了,竟然还施施然回去喝了口茶。
稍事休息,又精神抖擞地出来,继续他那未竟的“事业”。
这已经不是简单的泄愤了,这分明是一种深思熟虑后的恶意报复。
一种带着嘲讽和示威的破坏。
愤怒的业主们,忍无可忍,将地下车库的出口堵了个严严实实。
他们要一个说法,一个解释,一个公道。
02
那么,这位保安为何要出此下策,不惜以身试法呢?
坊间流传的说法是,该名保安在上班期间,许是抵挡不住周公的召唤,打了个盹儿。
不幸的是,这一幕被逮了个正着,随之而来的便是处罚。
于是乎,心中不满,怨气累积,最终选择了这种极端的方式来发泄。
将对管理方的怒火,悉数倾泻在了无辜业主的车辆之上。
这种迁怒于人的行为,何其幼稚,又何其可恨。
随后,事情的焦点,很快就从保安的个人行为,转向了物业管理公司的态度。
该小区的物业经理,在面对媒体时,给出了一个意料之中,却又难以完全服众的回应。
“这事绝对不是我们物业指使的。”
经理斩钉截铁,试图第一时间撇清关系。
“目前为止,我们怀疑嫌疑人是我们的员工,已经指认了现场。”
这话术,听着倒是没什么大毛病。
承认是员工,但强调是“怀疑”,保留了一丝回旋的余地。
紧接着,物业经理又展现出了“负责任”的一面:
“这个事物业也有相应的管理责任,正在积极配合派出所解决这个问题。”
“他如果没有经济赔偿能力,我们物业也会承担起责任的。”
听听,多么“深明大义”,多么“有担当”的物业啊。
乍一听,似乎比那些只会推诿扯皮的物业公司,要强上不少。
主动表示,如果保安赔不起,物业会兜底。
这简直是业界良心,黑暗中的一缕曙光了。
可是,等等。
我们真的能如此轻易地相信这番说辞吗?
保安的个人行为,物业真的只是“管理失察”这么简单?
监控只拍到了保安的身影,却拍不到他内心的动机,更拍不到背后是否有“高人指点”。
业主们曝光的另一个细节,或许能让我们窥见一丝端倪。
地下室停车,要钱。
这四个字,在很多小区,都是业主与物业矛盾的导火索。
将车停在小区大门口的路边,或许,正是业主们一种无声的抗议,一种对高昂停车费的无奈规避。
那么,这二十辆被扎的轮胎,会不会是物业“杀鸡儆猴”的一出苦肉计?
让保安充当这个“恶人”,自己则在事后扮演“好人”,既震慑了“不听话”的业主,又博取了“负责任”的名声。
这种猜测,或许有些“腹黑”,但并非空穴来风。
毕竟,物业与业主之间,因停车费、服务质量等问题引发的纠纷,早已屡见不鲜。
03
《清稗类钞》中就记载了这么一桩事儿。
晚清时期,一些负责河道运输管理的小吏,为了强行征收船只的通行费用,会暗中在河道里布置尖锐的木桩,也就是所谓的“暗桩”。
船只行过,船底便会被这些暗桩划破。
船家无奈,为了船只和货物的安全,只能乖乖缴纳那笔“买路钱”。
这与保安扎胎,何其相似?
只不过,一个在水里,一个在陆地。
一个用木桩,一个用利器。
其核心,都是通过制造损害,来迫使对方屈服,达到自己收费或管理的目的。
无独有偶,清代笔记《啸亭杂录》中,也记录了类似的“潜规则”。
守城的兵丁,对于那些不愿缴纳“进城费”或“过路费”的百姓或商贩,会采取一种隐蔽的破坏手段。
他们会用手中的枪杆,看似不经意地戳向那些人的行李包裹。
力道不大,却足以让包裹破损,里面的物品散落一地,或者受到污损。
百姓吃了亏,往往也只能自认倒霉,下次便不敢再“造次”。
这些历史的片段,如同泛黄的镜子,映照出现实中某些不堪的嘴脸。
手段或许粗劣,但其内在的逻辑,却是一脉相承的。
即,利用手中的些微权力,或信息不对称,或暴力优势,来胁迫相对弱势的一方,以满足自身的利益诉求。
这其中,哪里还有“信义”可言?
《论语》有云:“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意思是说,一个人如果没有信用,简直不知道他怎么在社会上立足。
物业公司,本应是业主们信赖的管家,负责小区的日常维护与安宁。
业主缴纳物业费,购买的是服务,是信任。
而当这种信任被肆意践踏,当“管家”变成了“恶霸”,那么这种关系的基石,便轰然倒塌了。
保安的行为,固然可恶。
但物业公司的声明,若只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公关说辞,那便更令人心寒。
所谓的“保安个人行为”,很多时候,不过是某些组织推卸责任的“万能挡箭牌”。
正如《周易·系辞》所言:“慢藏诲盗,冶容诲淫。”
物业管理若存在漏洞,或默许甚至纵容某些“潜规则”的存在,那就是在变相地“诲盗”。
如果地下停车收费不合理,或者管理方式简单粗暴,缺乏与业主的有效沟通,那么矛盾的种子,早已埋下。
保安扎胎,或许只是这颗种子结出的恶果之一。
物业声称会承担赔偿责任,这值得肯定。
但这绝不应是事件的终点。
更重要的是,查明真相,厘清责任。
究竟是保安的肆意妄为,还是背后有更深层次的利益纠葛与管理默许?
这需要有关部门的彻查,也需要物业公司真正的反思与改进。
《礼记·大学》中强调“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对于物业而言,“格物致知”就是要弄清楚业主的需求与矛盾的根源,“诚意正心”就是要拿出真正解决问题的态度,而非巧言令色。
否则,再动听的承诺,也难以修复被扎破的信任。
我们不希望看到,每一次类似的事件发生,最终都以一个“临时工”或“个人行为”的结论不了了之。
那不仅是对受害者的敷衍,更是对社会公义的漠视。
莫让“个人行为”成为无良物业的遮羞布,莫让业主的信任与期待,一次次在冰冷的现实面前撞得粉碎。
我们期待的,不过是一个权责分明、信义为本的居住环境罢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