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九旬老人上月胃溃疡出血进医院治疗,经过几天治疗医生说可以回家了。回去后好好休养,最好找一家护理机构,这样护理起来更专业。于是我们就和德高护理院取得联系,沟通了老人的情况并去护理院里看好了床位,三病区三楼33床。第二天我们把老人送去德高护理院,因为转运车特别忙,到护理院时已经下午三点多钟了。把老人抬上床后护士先来看了情况,接着医生过来了。医生看到病历上老人有肾衰心衰时突然就说:你家有心衰肾衰?这个病我治不了你们抬回去吧,这个病这么严重我们治不了。。。大声地重复了很多遍,也不管神志清醒的老人就在旁边。我连忙跟他解释我们是来护理院护理的,来之前和你们护理院也沟通过他心衰肾衰的情况,老人过来就是护理身体的,希望你们专业的护理能让老人生活质量高一些,仅此而已。并且提醒他我家老人神志很清晰,注意一下他的言行。这位身穿白大褂的医生一面继续在老人面前大声说着病情太严重治不好让抬回去的话,一面拿出手机给院长打电话,夸大其辞的把老人说成命悬一线,必须立即送医院抢救的样子。可我们才从江滨医院治疗出院呀,如果像他说的这么凶险医院怎么可能让我们去护理而不是抢救?再三和他们协商并把医院注明病情稳定,注意观察的病历给他看。然而经过护理院包括院长在内的领导们研究后得出让我们立即抬回去,他们拒收的决定。看着他们这么坚决,时间已经下午四点多了,立即联系其他护理院,人家是接收的,但是下班时间是五点,转运车一时也不能来,来不及转运。于是又跟他们商量让老人在德高住一晚,明天我们就把老人转走,得到的回复依然是不行。。。
躺在床上的父亲什么话也没说,可他被抬出门时绝望的眼神,我这辈子都忘不了
根据《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第22条,机构有权拒绝超出服务能力的老人。”德高护理院的宣传册上印着醒目的服务项目: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治疗,心理疏导,临终关怀。 我们要求的给老人喂饭,协助大小便,清洗等护理服务超出服务能力吗?我不理解,就算这些诉求超出了服务范围,前一天我们来的时候为什么同意接收并安排好床位让老人过来?
我们之所以选择德高是因为这家护理院在镇江规模还可以,感觉应该比较正规,离我哥家还近,方便看望老人。以为选择了专业的护理院老人能得到很好的照料,生活质量有所提高。然而,却发生了这意想不到的一幕。。。我很不能理解,作为一家知名的护理院1. 能力评估为何不提前做?父亲入住前已交流沟通好了,为何拖到入院后才突然“发现”风险? 为什么等我们耗尽力气把父亲抬进病房后,他们突然指着病历说:“这些病我们治不了”
2. **服务边界为何不事先说明?
3. **应急预案为何等于零?** 明知家属可能面临“无院可转”的绝境,为何连一夜缓冲期都不给?
多荒唐的逻辑! 如果护理院只接收“完全健康”的老人,那和五星级酒店有什么区别?如果连基础病老人都要被踢出门,全城数千张护理床究竟为谁而设?
当“风险规避”碾压人性,受伤的何止一个老人,当养老机构把老人分成三六九等,规避风险”看得比“履行承诺”更重要,当之前的约定抵不过一句轻飘飘的“不接收”,当某些人把利益凌驾于生命之上的冷漠,那些失能老人究竟该走向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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