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婚前以个人公积金贷款过一次,已还清。婚后以家庭名以再次办理过贴息。这种情况我夫人及家庭是否都已算二次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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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您婚前以个人公积金贷款过一次,已还清,婚后以家庭名义申请了“商转公贷款”贴息业务,为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gjj.zhenjiang.gov.cn),或拨打住房公积金服务热线0511-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