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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传出重磅消息
一份最新的司法解释出台
这个只有四个条文的解释
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
对备受关注的
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
进行了细化和完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
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
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
[ 本帖最后由 婚嫁大掌柜 于 18-1-18 10:36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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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婚姻?
有人说,婚姻就是合伙过日子。
“合伙”这俩字,真是意味深长,不仅意味着“合伙”时,有福同享,还意味着“散伙”时,有难同当。
2003年婚姻法解释二出台,其中第24条规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举债,这笔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明确约定是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有婚前协议。
在当年很多人,“假离婚真躲债”,离婚前把财产往对方名下一转。离婚后就摆出一副要钱没有要命一条的嘴脸,法律及时出手,把婚姻期间的债务规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就是这个“有难同当”的规定
却引发不少令人唏嘘的故事——
自前妻“消失”后,赵先生所有的精力,都用在应诉和对付债主身上,他的前妻欠下数千万元外债。
3名债权人分别将他告上法庭,虽然他对数千万的债务毫不知情,并且怀疑前妻把钱用于赌博,但苦于没有证据,被判对数千万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陈女士离婚五年后,突然收到法院的传票,这时她才知道干工程的前夫,在婚内向别人借了55万用于缴纳工程保证金。最终,两审法院均认定,陈女士需对这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加拿大海归董女士的经历颇显荒诞,王某与她结婚后,从结婚第四天开始就疯狂举债,并在婚后两个月跑路。
短短两个月的婚姻,董女士却需为约500万,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在微博上,王女士发表文章《结婚有风险,领证需谨慎》,讲述自己离婚后“被负债”的经历,阅读量达到620多万。王女士因为网文“爆红”后,加入了一个“24条公益群”,发现群里的人竟然都有和她相似的经历。
十五年来,由“24条”引发的极端案例,越来越多一边是层出不穷,必须被法律遏制的“假离婚真逃债”。另一边是逐年增加,依法判决后出现的“离婚后被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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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条”十五年如一日地解决着最现实和紧迫的社会问题,把诚信从家庭传播到整个社会,它十五年来传递出同一个声音:想通过离婚来逃避债务,那只能是痴心妄想。
而今,这个道理已经深入人心。
但“24条”从立法时,就只侧重于对债权人的保护,导致被欺瞒的夫妻一方,在离婚后又被从天而降的巨额债务,带来二次伤害。
看到邮递员就发抖,因为怕法院送来传票……,4个月没吃过一口肉,只能偷偷去菜场挑剩下的菜叶……医保卡被查封,身患癌症只能借钱来做手术……
这一桩桩一件件,在互联网的传播和放大下,每一个都触目惊心。
“24条”见证着十五年的光阴和发展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家庭财富的增加,婚姻理念的更迭,新问题不断涌现……
它终于从止步不前,开始昂首阔步。
没有人应该被法律遗忘,债权人需要保护,没有举债的夫妻一方同样需要保护!
3
从2017年开始,“24条”走向了逐渐细化完善的道路。
法律在用发展回应民意,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出台,对婚姻法解释二的补充规定以及依法妥善审理涉及夫妻债务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
这赋予了“24条”新的能力:向虚假债务和非法债务亮剑,有效抑制了极端案例的出现。
但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和证明责任,仍不清晰,“24条”仍不完善,社会的痛点仍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