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5日下午16:30,扬中市某乃馨养老服务护理服务机构派遣两名助浴人员为91岁老人提供上门助浴服务。在服务过程中,助浴人员未测试水温,直接使用过热的热水为老人擦洗身体,导致其背部、腿部多处严重烫伤。事发后,助浴人员未采取任何应急措施,也未及时通知家属。因老人长期卧床十余载,患有阿尔兹海默症导致的脑梗死后进症,无法言语表达且神志不清。经过当晚及次日不吃不喝,伴精神萎靡,感到疑惑。为什么自己家里人天天照顾这么多年没有任何问题,怎么突然变成这样?更换成人尿不湿时,发现老人背部、腿部皮肤红肿、起水泡,才紧急送医。经医院诊断,91岁老人被助浴烫伤,需长期治疗和护理。
  事发出院后联系服务机构负责人,告知会去调查,调查完了之后让我们自行去找两名助浴人员。之后便不再答复,连最基本的歉意和问询都没有,这样的养老服务机构存在的意义是为了什么?
   试问助浴人员操作不规范导致事故的发生,有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或未严格执行操作流程?

  试问服务机构服务监管是否到位?医保局有没有对上门服务人员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安全权益?

  试问事发后,公司未主动承担责任,也未向家属提供合理解释和赔偿方案,态度敷衍塞责,这样的服务机构还能继续为老人提供助老服务吗?

   引用镇江医保局官方一段话,但愿真的能给失能人员家庭带来一份温暖守护。

  (如若有异议,可以提供老人房间事发前7天24小时不间断监控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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