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手机2025年3月17日星期一上午10:50分、下午14:20分收到12368短信:
【丹阳市人民法院】虚假诉讼罪一案,本院已于2025年03月17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5)苏1181刑初160号,已经移送刑事审判庭审理。
【丹阳市人民法院】虚假诉讼罪一案,本院已于2025年03月17日立案受理,案号为(2025)苏1181刑初160号,已经移送立案庭审理。
2025年5月25日上午9:30分左右本人到丹阳人民法院立案庭咨询案件情况,工作人员网上查找我的自诉虚假诉讼罪一案的案件号,发现了重大问题,我的自诉案件号变成另外的人,我的自诉案件电脑中没有了。我问工作人员我的自诉案件什么时间撤销的,什么原因,我没收到通知,他们回答说不知道。
诉求事项:
12368短信是法院系统发送的官方通知的真实信息,请求本案立案侦查,并对涉事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严重扰乱司法秩序、损害司法公正、危害社会的行为必须付出代价,追究其法律责任。丹阳人民法院必须停止侵害公民的合法权利和诉讼权利,坚持实事求是、合法性和公正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请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