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原创 逸娇君 法影逸娇
2025年01月21日 19:16
真理是时间的女儿--达芬奇
物业服务人有向业主催交物业费的权利。但催交应当合法,而不应当任性。否则,将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不仅事与愿违,反而会弄巧成拙,甚至产生法律风险。
根据诉讼仲裁经验,逸娇君分析认为,物业服务人将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可能会产生以下法律风险。
一是将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不会发生催交的法律效力。即便是物业服务人以照片、录像等证据予以证实,但业主完全可以在揭掉催交费通知单后,以出差、旅游、住院等种种“不在家”、“未见到”的理由予以抗辩。所以,在业主极力否认的情况下,催交费通知单自然也就不会发生催交的法律效力;
二是将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不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将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不同于向业主直接送达催交费通知单。在催交费通知单未发生催交法律效力的情况下,所以也就不会发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力。如果物业服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假如业主以诉讼时效的理由抗辩,物业服务人也就丧失了胜诉权;
三是将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可能涉嫌侵害业主的住宅权、隐私权、名誉权等民事权利。因为催交费通知单上一般都写有业主的姓名、房号、电话号码、工作单位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而将这些含有业主敏感隐私信息的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无异于向公众公开业主的个人敏感隐私信息,这不仅会令业主不快,产生反感抵触情绪,达不到催交的目的,反而给业主拒交物业费提供了“口实”。如果业主提起住宅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侵权诉讼,则物业服务人将百口莫辩,置自身于非常被动不利的地位,并且还要向业主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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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帖由 一帆风顺下常州 于 2025-2-28 14:02 发表
水电燃气催费单贴在业主门口有风险吗?
将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可能涉嫌侵害业主的住宅权、隐私权、名誉权等民事权利。因为催交费通知单上一般都写有业主的姓名、房号、电话号码、工作单位等个人敏感隐私信息,而将这些含有业主敏感隐私信息的催交费通知单贴到业主家门上,无异于向公众公开业主的个人敏感隐私信息,这不仅会令业主不快,产生反感抵触情绪,达不到催交的目的,反而给业主拒交物业费提供了“口实”。如果业主提起住宅权、隐私权、名誉权等侵权诉讼,则物业服务人将百口莫辩,置自身于非常被动不利的地位,并且还要向业主承担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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