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丹徒区宜东名苑租了四年房子,今年8月25号的时候房租到期,我又续租半年,不过一直说过不租的话提前一个月跟她说,九月一号小孩突然转学到京口,当天晚上就打电话给她说我们不租了,但是我认一个月房租,三号就搬走了,打电话约她来退租一直说没空,后来等到21号见到她了还是不愿意退钱,我又说押金一千二也不要了给她,她退我五个月房租就好,老太太说没钱,让我等,我问到什么时候,她说下个星期天有钱就给,我就报警了,民警来协调,给他儿子打电话,他把押金扣了,一个月房租扣了,退四个月房租给我,还押一千块钱说水电结清再给我,我同意了,今晚老太太打电话说不给了,他儿子不管,我该认亏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