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了一半,有一个女的抱着狗和一家子进去吃饭,我当时就震惊了。。。。
首先,宠物是禁止进入公共场所的,万达商场是公共场所,带进万达就不对,违反养狗条例了,可见这种人完全没有公序良德,只有自私自利。
然后还堂而皇之带狗进饭店吃饭,完全不顾及其他顾客,狗子坐人坐的凳子(凳子你吃完饭,店家是百分百不会清理的,除非有明显的脏东西)。狗子上没上桌,后面我走了就不知道了。
我跟店家反应,为啥狗能进饭馆?店长看了我一眼,一句话没说,转身就走。。。既然你们饭馆为了这一个带狗的顾客,可以不顾其他顾客,我们只好自己用脚投票了。
直接拉黑万达大美西北,再也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