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任职的公司说要开一家超市,让我投资5万元,说我不承担亏损。当时公司很器重我,领导也对我很好!所以就投了5万元,后来又让投2万元 ,也投了!结果超市经营不善 于2020年1月份关门了。后来公司换了领导 ,我在公司做得很不开心 ,于今年4月份辞职了,然后第二个月突然通知要我再补缴2.4万 ,原因是超市开业期间,公司贴了24万 ,根据投资比例我需要承担2.4万 ,我就郁闷了,本来说好的我不需要承担损失 ,我的7万元还没有退给我,现在还要我补缴2.4万元?当时只说投资,而且我看了当时的营业执照是法人100%独资,今天企查查一查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成了股东了 ,我占股10%,但我肯定没有在公司章程上签字,我现在该怎么办?而且我现在离职了,也没有收入了 ,我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