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关键信息不予披露】
外地的一个客户,在婚前买了一份增额终身寿险,缴费期三年,在缴费期间,她结婚了。这个保单支持主险的追加(不是万能账户追加)。也就是可以直接把保费加到主险合同里,按照3.5%的复利递增(增长率为确定值)
然后前阵子跑过来问,手里有大概30万,想追加到保单里。
问追加的缘由。
回答:婚姻可能有变。
这个是真实的案例,那么问题来了,如果现在追加30万进这个合同,万一万一最后离婚了,会被分割么?
先卖个关子。
保险市场一直以忽悠盛名。 我这个帖子也许就上述真实的案例也会被说成是忽悠或者营销。
我完全理解。
忽悠的类目里,有几个大类。
第一类是,买重疾险有病治病无病养老。 大忽悠。
第二类是,买分红险=做保险公司的股东,大忽悠【大公司分红就好,同理也是大忽悠】。
第三类,就是保险可以避债避税,可以婚姻保全。
我先放一段AI的回答:
关于保险是否可以避债和隔离婚后资产的问题,根据搜索结果,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保险避债**:保险并不能直接用于避债。根据《保险法》第34条的规定,人寿保险、意外险、带身故责任重疾险年金险等,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他人无权转让或者质押。这意味着,虽然保单本身不能被债权人直接用于抵债,但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法院可以要求债务人退保,用退保后的现金价值来偿还债务。因此,保险避债的说法并不准确,更准确的应该是“债务相对隔离”。
2. **婚后资产隔离**: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用于婚后资产的隔离。例如,通过婚前购买保险,并将父母设为投保人和受益人,可以使得保单成为婚前财产,从而在离婚时不被分割。此外,如果保单的受益人不是债务人本人,那么在被保险人身故后,保险金可以直接付给受益人,不作为遗产处理,从而实现资产的隔离。
3. **合法性**:使用保险进行债务隔离的前提是合法性。如果购买保险的资金是非法所得,或者有非法转移财产的嫌疑,法院可以判决强行退保,利用现金价值抵债。
4. **保险合同的指定受益人**: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保险金则会按照遗产处理,继承遗产要先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因此,指定受益人是实现资产隔离的关键步骤。
5. **选择合适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在指定配偶为受益人的情况下,保单的保险金可能仍然需要偿还共同债务。比较好的安排是以父母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指定孩子作为受益人,这样既能抵御风险,又能实现债务的相对隔离和财富的代际传承。
综上所述,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帮助实现债务风险隔离和婚后资产隔离,但并不是绝对的避债工具,且需要合理规划和合法操作。
所以,回到开头这个案例,我们发现,这个客户的保单并不是在结婚之前购买并个人完成所有的缴费的,在结婚后,她的保费还没有交完。
所以,无法定义为是她个人的婚前财产。而现在用30万追加进万能账户,这个30万,也无法定义为是个人资产,因为大概率是夫妻共同财产(工资报酬或者经营所得),所以,这个追加进合同里。如果未来真的发展到了离婚的地步。
这个保单是应该被分割的,即办理退保,平分退保金。
那么,有什么情况不被分割呢?
第一,没有人查到这个保单,无人提出要分割它。
第二,协商下来,愿意通过其他方式补偿男方,保单予以保留。
另外需要补充一点:这个保单虽然追加进去了30万,但是退保的时候30万不是按照加法算进去的,要看具体的现金价值增值情况。因为追加就相当于重新买了一份新的保单,有一个回本期(保单的共性)。
如果不想这30万被分割,只要满足第一条——不被查询到。就可以。
而这一条,内地保单很难实现,所以最终不建议她追加。
当然,如果问有什么办法,我会说,境外保单,可以满足更强的隐蔽性,比如香港保单。
就分享这么多。
以后遇到说保险避债避税,婚姻资产保全的,一定要擦亮眼睛,不要被忽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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