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徒法院执行悬赏公告本院在执行(2023)苏1112执1868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詹某平、孙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现申请执行人提出悬赏执行申请。为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效果,维护司法权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的规定,本院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被执行人:詹某平,男,1978年11月12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42012219781112XXXX,住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被执行人:孙某,女,1985年2月27日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2110219850227XXXX,住址: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
执行标的额:379077.49元及相应利息执行案号:(2023)苏1112执1868号悬赏期限:2024年7月26日至2025年7月25日悬赏最高金额:人民币伍仟元(5000元)举报电话:0511-85319742、0511-85319754当事人联系电话:13196863613凡向本院提供该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由人民法院执行到位的,奖励金额=悬赏金额(5000元)×(执行到位部位金额/应当执行到位金额)。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人民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本院郑重承诺: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举报人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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