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本地农村户口,由于本村本队本组的农田被承包出去,一直以来年底都有享受土地承包费的发放。(我2017年结婚成家,户口一直在本村),直到2022年10月左右村上重新分配良田,并被告知外嫁女、离异的都不再享有土地的情况,本组队员为此开会投票,以少数服从多数投票决定,将以上人(外嫁女,离异者)排除在外,不给予农田。本人得知情况后立即找队长及大队书记反映情况,并拨打12345热线求助,热线给我反馈,只要户籍在本地仍可享有土地承包费及农田。
今天本队又承包了一部分土地出去,队长上门来发放承包费,却少了我的那份,我家人没有同意且没签字,我想请问一下,现在法治社会都那么藐视法律规定吗,我不是成员之一吗,我不配?附一张当时12345给的答复,这个答复是没有法律效力还是怎么?大家来帮我评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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