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熊丽欣 闫沫琛)6月3日,新京报记者从被害人家属处获悉,“湖南乡村小学校长猥亵、强奸学生案”已于5月28日宣判。湖南省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死刑,剥夺权利终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被告人徐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权利终身。

对于该判决结果,被害人家属告诉新京报记者,作为被害人家属,这是他们期望的结果。据她从法院获悉,被告人徐某某不认可该判决结果,目前已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