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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话题  >  [镇江文化] 得财失行 吾所不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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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文化] 得财失行 吾所不取      查看: 776  回复: 1
    •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24-4-1
    •  
    得财失行 吾所不取

    得财失行,吾所不取

    魏孝文帝时,寇俊性宽雅、廉恕,不以财利为心。

    家人曾卖物与人,无意中留下绢五匹(已卖出的)。

    寇俊于后知之,乃曰:“恶木之阴,不可暂息;盗泉之水,无容误饮。得财失行,吾所不取。”

    遂访主还之。其雅志如此。

    得到了不义之财,却亏损了数年累积的德行,在寇俊来说实在是不可取的行为。

    这也就是孔子说的: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

    很多人都是知道的道理,但很多人都做不到。

    买东西的人不知道,如果不给他,可能也没有什么纠纷麻烦,但是寇俊心中自有一个标准,无论别人是否知道,都不要做亏损道義的事情。

    所以说君子慎独,什么意思?

    就是在众人面前一般人都会约束自己,但是作为君子,即使在没有别人看到的情况下,在无人监督之时,也一样谨慎从事,表里如一,非礼勿言、非礼勿动。

    寇俊做到了,所以在历史上留下了如何做到的故事。

    事情不大,但是可以看出一个人心志和节操!









                      
    • 来自 斯里兰卡
    • 精华 0
    • 注册 2017-5-13
    •  

    自律都是骗人的,遵守契约就行了。
    比如说只能连任两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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