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百姓现在维权真难,法院执行局用走程序、讲空话、口头承诺,各种理由拖你。老父亲不幸交通事故去世多年,民事(2022)苏1112执恢248号执行一案在2022年8月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规范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规定》,规定已于2016年12月开始施行。其中第九条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的五年内,执行法院应当每六个月通过网络执行系统查询一次被执行人财产,并将查询结果告知申请执行人。因为法院没有查控,也没有收到法院任何信息。我在政府信访平台进行了线上信访,丹徒区人民法院也给予了回复,但是回复内容违背最高院关于终本案件管理规定,存在忽悠搪塞、拖时间、执行不力、不负责任的行为,笑话的是回复文书中受理时间存在错误。现在被执行人为逃避执行正在使用他人实名手机号绑定微信支付宝,向执行局反应说这不属于恢复执行的理由。为什么丹阳(句容)法院执行局能有终本案件查控措施,能帮助维权老百姓维护司法公正,为什么丹徒法院执行局就不能?半年多过去了借0511平台反映一下,以下是最高院相关规定及法院回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