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28日讯(记者 郭一鹏 通讯员 尹峥嵘)  “路口如虎口、驾车需谨慎”“路口提前减速、转弯礼让直行”,这些都是路口通行的基本原则,但生活中仍有些驾驶员在路口喜欢抢行,尤其是转弯不让直行,事故往往就这么随之而来。

近日,严某驾驶车辆沿洪太路往205国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富贵山自得山庄路段时,严某在未减速观察的情况下贸然左转弯,不料还未掉转车头,一辆重型货车直行而来,此时严某已经来不及反应,两车便发生碰撞,最终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所幸,没有人员伤亡。

严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所以,严某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因此,江宁交警中队民警提醒:广大驾驶员行经路口时,要减速慢行、观望礼让,不得影响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