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教育局关于印发2023年镇江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方案的通知》(镇教发〔2023〕27号)明确:

   全市实行网上统一报名。

   (1)关于本市应届毕业生。所有初三学生由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须交验户口簿、学籍卡、体质健康卡。学校对报名学生信息进行初审,并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核确认。

    ①本市户籍、跨市(区)就读的考生,原则上不能跨市(区)报考,须回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另外交验报名资格证明,报名资格证明由学籍所在学校出具,并经学校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加盖学籍管理专用章。

   如果法定监护人在考生学籍所在地有固定工作(提供用工单位证明),且有自己的房产(不得为商铺房产,提供不动产权证)并实际居住,经市教育局审核后可在学籍所在学校报名。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所在的学校进行初审,各市(区)做好相关材料的再审和集中上报工作。

    ②外省市户籍、具我市学籍的考生,需继续在我市升学的,由本人提出申请,学籍所在学校填写外省市户籍学生就读呈批表,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③本市户籍、在我省其他设区市就读的考生,意愿参加我市中考的,须在中考报名前转入我市学校,取得我市正式学籍方可报名参加我市组织的中考。

    全文载镇江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jyj.zhenjiang.gov.cn/jyj/ ... e944b1735dc9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