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一方婚前有一套商业贷款住房,现准备购买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不是算首套?如果可以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2、男方是镇江户籍,在镇江缴纳了3年公积金,现在无锡工作缴纳公积金满6个月,不满2年,镇江公积金已经转移到无锡了,可否在镇江使用公积金贷款?
- 精华 0
- 注册 2019-1-15
公积金贷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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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您对问题的描述,现回复如下:
1、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包括父母、配偶及子女。
2、异地缴存我市户籍职工符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在我市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男方曾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公积金转移至外市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提供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
3、根据“镇江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实施细则,镇公积金【2021】45号”文件规定,在2021年7月15日后购买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均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贷款,配偶一方是我市户籍,在无锡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需要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提供查房证明,如您与配偶名下只有1套自住住房,夫妻双方均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可以一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算首次贷款。
在镇江购买自住商品房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为总房价的30%。
如您还有疑问,可登录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拨打0511-12329、0511-84448218(贷款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