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当初开发商买下了京岘山地块,当然也就同时买下了所谓的那条路.也就是说玻璃纤维厂没有使用权.如今通过政府的一纸协议,剥夺了全体业主的权益,首先就是政府行政权力的滥用;其次,没有本着公平的原则,袒护开发商通过行政权力协调各个部门为开发商的违法行为开绿灯;我想说,政府是人民的政府,不是为奸商服务的政府.有关的领导你们要注意了,你们已背离了人民的意愿.知法犯法,你们最终要负上法律的责任.
      我的要求:严格按照原规划实施小区的建设,没有达到规划要求而有损业主权益的要进行赔偿或依法退房包赔损失.我没有过分的要求,我只要属于我的合理合法的权益.
      在全国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我要质问我们镇江市政府的相关部门的相关领导,这就是你们建设和谐社会的行动吗?这是一个受党和国家教育和培养多年的干部应该做的事情吗?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牟!我大声疾呼,还我山庄的本来面目,还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