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店大概一年半前入驻大港幸福广场,房租倒是不高,私人的铺子,4块的物业费还是令我大吃一惊。说实话,看那个环境和人流量也没指望物业能服务个什么劲来。前期按时交费相安无事不用多表。
去年12月份,店铺因电器自燃发生了火灾,从起火到我们扑灭,只有隔壁两个好心叔叔一起帮我们,物业火警消控形同虚设,当时负责人姓彭,只比119早来几分钟,一个劲地板着脸骂我们。其他不重要的事情就不说了,重点来了:其一,在我们消防改造结束,消防大队验收合格准许复工复产的情况下,物业跳出来说我们复工营业没和他们报备,一个女的副总扬言要锁了我的大门。其二,当时朱姓经理一副老好人的样子,拉我私聊,意思就是买两条华子向负责人表示一下,我没有去给,后来也不了了之。
今年春季,一次下雨发现楼顶漏雨,消防阀压力增大,消防管道溢水。打电话给物业检修,这个就开始了,推三阻四,一直不来,让我们找房东,一直各种借口推脱。连基本的检查都不做。五六七八月梅雨季节这个事情都没有解决,雨水和溢水直接把墙边电脑泡坏了一台,一条墙边的线路泡坏了,后来不得不又改了线路。当时我们就已经和物业说了,你这样子,以后物业费就不要找我了。
时间飞快,我们今年的物业费只交了上半年。八月份开始就停交了,让物业给个说法。到最后经过沟通,我们给的方案是,前面半年物业费我们只能认缴一半,多余的算是赔偿我们雨泡的损失,后面正常服务我们正常交费。物业方始终不同意,最后给我们发函,我们也准备积极应诉,并另案起诉关于受灾赔偿的事情,后来打了12345,回复说会让街道出面帮我们坐下来调解。我们一直在等调解,一直到昨天,骚操作来了:
因为我们是预付制充电费,昨天发现电费不足,转账过去充值,被物业拒绝了!!!原来转供电机制是被用来卡商户和业主的脖子的。用水用电是我们基本的权利,谁给了你这个胆子,用供电作为自己控制商户的手段?昨天打了市长热线,打了供电公司,均表示行为违法,帮去沟通。昨晚给一把手石总打电话,被问你怎么有我电话的?你现在把费用交上,马上就能恢复供电,赔偿的事情我们再谈,现在就是要先交费。不要拿12345还是110吓我,我不想听到这个。
开这个帖子第一寻求一下有经验的网友一些建议,有没有什么高效解决的办法,第二实时记录,下面的进展,第三,大家营商避雷新区幸福广场,投资的时候,对于转供电的商场还是要小心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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