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你咨询一下:08年我自己用商贷买了期房,首付由我自己付的,09年领结婚证,10年5月房产证才办好,因为老婆单位在外地,工作还未调过来,现在我准备先用自己的公积金转公积金+商业组合贷款(之前商贷30万),有几个问题:1.公积金贷款申请表上“共同借款人信息(包括对方的公积金账号等)”填不填?2. 如果填了,是不是表示她也使用公积金参与了房贷,对以后她单独使用公积金买房有没有影响?3.申请人、共有人声明中要双签名吗?4.如果老婆的工作调至镇江,可以一起参与公积金贷款吗?5.担保方式中的权属人写谁的名字,还是夫妻双方都写?谢谢!
[ 本帖最后由 beachboys505 于 10-5-28 17:0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