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经与丹徒区社保中心核实,此保险为原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目前有三种处理方式:
1.退保。可带身份证、参保人镇江农商行银行卡、缴费证办理,截至办理日上月计息,将本息总额一次性支取,终止保险关系。
2.转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若参保人参加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且尚未办理待遇核定,可带身份证、缴费证办理。截至办理日上月计息,将本息总额按照基本缴费标准折算缴费年限,计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内。
3.按月领取养老金。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到龄后,可带身份证、参保人邮储银行卡、缴费证办理,截至到龄当月计息,从到龄次月开始按月发放养老金。
缴费证上有“丹徒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处”公章的,可到丹徒区社保大厅办理,若缴费证上身份信息与参保人身份证一致的,可委托他人代办,需带参保人和代办人身份证办理。
如您对此仍有疑问,可与丹徒区社保中心进行联系,地址:丹徒新城广场西路159号,电话:80896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