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核定镇江市第六中学、镇江市少年宫

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收费标准的通知

通知明确了

镇江市第六中学、镇江市少年宫

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的收费标准

详细内容一起来看


镇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

镇江市第六中学、镇江市少年宫停车场

错时对外开放收费标准的通知

镇江市教育物业管理公司:

你公司《核价申请》收悉。

镇江市第六中学停车场(路面),位于和平路130号,面积850㎡,停车泊位26个;镇江市少年宫停车场(路面),位于江滨新村68号,面积450㎡,停车泊位15个。目前,经镇江市公共停车管理处备案登记,按镇江市机关、事业单位内部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根据《镇江市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镇江市市区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办法》《镇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镇江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的通知》《镇江市物价局关于调整和明确市区机动车停放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镇江市物价局关于进一步明确机动车停放服务费定价方式的通知》等文件有关规定,经委党组会研究,核定镇江市第六中学、镇江市少年宫停车场错时对外开放收费标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镇江市第六中学停车场寒暑假期间对外开放、镇江市少年宫停车场寒假期间对外开放(寒暑假期以市教育局公布的时间为准):1. 实行计时收费,按机动车非道路停车(路面)一级区域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减半收取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件);2.包月停车收费,收费标准按每月每车位汽车停放费不超过120元,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在实施收费时要严格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相关部门的监督。

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