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自 江苏省
- 精华 0
- 注册 2012-12-28
- 行业 信息咨询
乐琳钻石公司拥有丰富的钻石行业管理经验及强大的钻石资源,融合传统钻石零售业及互联网精髓,旨在建立一个覆盖中国大陆乃至全球的钻石直销品牌。 乐琳钻石重新整构钻石产业链,去除传统的中间批发环节和零售环节,搭建专业的网络选购平台,将钻石直接供应给消费者;将钻石与金属镶嵌分离,实现价格完全透明化. 采用第一手钻石货源,通过网络直销推动,低成本低销售服务消费者,乐琳钻石所销售的产品比实体店便宜30%-70%而比一般体验店也要便宜30%-50%.
乐琳钻石结合线上品牌网,线下实体中心店,为消费者提供便利(Convenient)、平价(Parity)的结婚钻戒和钻石首饰选购服务,您可以在家里通过互联网浏览品牌网页产品,直接到体验中心订购产品,充分体验互联网,体验中心一体的交互融合式购物体验。
乐琳钻石还借助淘宝商城的平台及功能优势,提高产品转化率,覆盖更多用户群体、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信誉度,同时,借助淘宝固有的网店模式,省去了构建网店的繁琐环节。
乐琳钻石从比利时引进千颗钻石,全部具有八心八箭完美切工,保证所有乐琳钻石的优良品质.与比利时多家高级钻石供应商进行无缝隙合作,与国内各级批发商和成品零售商达成供货关系。和深圳,香港的大型珠宝成品制作工厂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以保证钻石裸石回到国内后的加工以及售后环节,并成为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美国GIA单位会员,国检单位会员。
乐琳钻石拥有上千种钻戒款式,囊括各种风格、各种镶嵌方式和各种金属材质的戒托产品,所有钻石均经国际权威认证,尤其是30分以上钻石,均配有GIA国际权威机构证书。
本公司设在比利时和以色列的切石工厂都拥有先进的加工设备和经验丰厚的工人,每一颗钻石都是经过精雕细琢出品,与广大市场上经常见到的拙劣切工钻石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一点,从乐琳钻石的璀璨度都能明显的感觉得出来!而且我们聘有在国际内外获奖无数的珠宝设计师但当总监制,为公司提供了精美绝伦的顶级设计。公司的一线珠宝顾问全部来自国内各大珠宝院校,全部获得钻石鉴定证书,保证了乐琳钻石品牌到品质的一致专业性,消费者在乐琳感受到的是专家的钻石服务。
乐琳钻石的为消费者提供与世界钻石行业同步的DIY定制服务,同等质地、净度、重量的钻戒,如果选择定制的话,费用上能节省1-2成,给准新人提供足够的个性化空间,细细挑选心仪的裸钻,随心搭配浪漫、豪华、简约等多款戒托,甚至连戒托的材质都可以自由搭配,最终为您呈现一款DIY量身定制的精工定制钻戒。
乐琳钻石的珠宝设计师为您量身制作属于您自己的钻石饰品,所谓珠宝定制,就是打破传统珠宝款式千篇一律的僵化模式,从选宝石、材质、形状、到镶嵌方式完全遵照客人意愿,灵活制造,而客人自己就是首饰的主宰,亲自参与设计图纸,按最适合自己的方法搭配,完全个性化,专属一人。也许几年前这样的风光只有明星才能拥有,而现在,每个人都可以承担这份独特的奢侈。想想吧,有一颗穿越千年的宝石,现在只代表你,也只适合你,那是怎样无比的与众不同?我们要意识到钻石珠宝定制不是盲目进行的,它是有计划、按步骤进行的,乐琳钻石根据每一位顾客的需求并设计和定制产品,更能完美地表现出产品细腻精致的特点,满足每一位光临乐琳钻石的个性要求。
乐琳钻石独特定制款式华美,质地优良,做工精细,价格实惠的钻戒和钻石饰品,去到乐琳线下品牌体验中心,在这里您将得到贵宾式的服务,不会象在商场里那样拘束,乐琳钻石的珠宝顾问会耐心的为您提供咨询,周到而又体贴。您一边挑选乐琳的产品,还可以一边享受优雅的环境和音乐,轻松惬意的贵宾式感觉。
乐琳钻石优势:
颠覆传统的价格优势
所谓颠覆,就是彻底的、毫无争议的50%,或许更多!
精选全球裸钻库存:
每一款钻石在您眼前展开,美钻似星辰,凝聚您的视线,那是我们为您的精心准备
安全保障:
每一款钻石都出具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书以及 GIA证书!
线上与线下的立体服务:
尊重您的选择,是我们始终的理念,无论线上浏览与线下销售,无论售前与售后!
个性定制:
您优雅的选择与独到的眼光,需要我们帮您细细呈现,让您亲眼见证自己的灵感!
细致入微的体贴考虑:
以小换大,终身保养,可能更多,我们为您守候!
乐琳钻石凭借着崭新的赢利模式、精美绝伦的设计、完美贴心的一站式的服务和超级实惠的价格,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必将引领国内珠宝的新潮流。
乐琳钻石结合线上品牌网,线下实体中心店,为消费者提供便利(Convenient)、平价(Parity)的结婚钻戒和钻石首饰选购服务,您可以在家里通过互联网浏览品牌网页产品,直接到体验中心订购产品,充分体验互联网,体验中心一体的交互融合式购物体验。
乐琳钻石还借助淘宝商城的平台及功能优势,提高产品转化率,覆盖更多用户群体、保障消费者权益、提升信誉度,同时,借助淘宝固有的网店模式,省去了构建网店的繁琐环节。
乐琳钻石从比利时引进千颗钻石,全部具有八心八箭完美切工,保证所有乐琳钻石的优良品质.与比利时多家高级钻石供应商进行无缝隙合作,与国内各级批发商和成品零售商达成供货关系。和深圳,香港的大型珠宝成品制作工厂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以保证钻石裸石回到国内后的加工以及售后环节,并成为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会员,美国GIA单位会员,国检单位会员。
乐琳钻石拥有上千种钻戒款式,囊括各种风格、各种镶嵌方式和各种金属材质的戒托产品,所有钻石均经国际权威认证,尤其是30分以上钻石,均配有GIA国际权威机构证书。
本公司设在比利时和以色列的切石工厂都拥有先进的加工设备和经验丰厚的工人,每一颗钻石都是经过精雕细琢出品,与广大市场上经常见到的拙劣切工钻石有着本质上的区别,这一点,从乐琳钻石的璀璨度都能明显的感觉得出来!而且我们聘有在国际内外获奖无数的珠宝设计师但当总监制,为公司提供了精美绝伦的顶级设计。公司的一线珠宝顾问全部来自国内各大珠宝院校,全部获得钻石鉴定证书,保证了乐琳钻石品牌到品质的一致专业性,消费者在乐琳感受到的是专家的钻石服务。
乐琳钻石的为消费者提供与世界钻石行业同步的DIY定制服务,同等质地、净度、重量的钻戒,如果选择定制的话,费用上能节省1-2成,给准新人提供足够的个性化空间,细细挑选心仪的裸钻,随心搭配浪漫、豪华、简约等多款戒托,甚至连戒托的材质都可以自由搭配,最终为您呈现一款DIY量身定制的精工定制钻戒。
乐琳钻石的珠宝设计师为您量身制作属于您自己的钻石饰品,所谓珠宝定制,就是打破传统珠宝款式千篇一律的僵化模式,从选宝石、材质、形状、到镶嵌方式完全遵照客人意愿,灵活制造,而客人自己就是首饰的主宰,亲自参与设计图纸,按最适合自己的方法搭配,完全个性化,专属一人。也许几年前这样的风光只有明星才能拥有,而现在,每个人都可以承担这份独特的奢侈。想想吧,有一颗穿越千年的宝石,现在只代表你,也只适合你,那是怎样无比的与众不同?我们要意识到钻石珠宝定制不是盲目进行的,它是有计划、按步骤进行的,乐琳钻石根据每一位顾客的需求并设计和定制产品,更能完美地表现出产品细腻精致的特点,满足每一位光临乐琳钻石的个性要求。
乐琳钻石独特定制款式华美,质地优良,做工精细,价格实惠的钻戒和钻石饰品,去到乐琳线下品牌体验中心,在这里您将得到贵宾式的服务,不会象在商场里那样拘束,乐琳钻石的珠宝顾问会耐心的为您提供咨询,周到而又体贴。您一边挑选乐琳的产品,还可以一边享受优雅的环境和音乐,轻松惬意的贵宾式感觉。
乐琳钻石优势:
颠覆传统的价格优势
所谓颠覆,就是彻底的、毫无争议的50%,或许更多!
精选全球裸钻库存:
每一款钻石在您眼前展开,美钻似星辰,凝聚您的视线,那是我们为您的精心准备
安全保障:
每一款钻石都出具国家首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证书以及 GIA证书!
线上与线下的立体服务:
尊重您的选择,是我们始终的理念,无论线上浏览与线下销售,无论售前与售后!
个性定制:
您优雅的选择与独到的眼光,需要我们帮您细细呈现,让您亲眼见证自己的灵感!
细致入微的体贴考虑:
以小换大,终身保养,可能更多,我们为您守候!
乐琳钻石凭借着崭新的赢利模式、精美绝伦的设计、完美贴心的一站式的服务和超级实惠的价格,已经成为一种时尚,必将引领国内珠宝的新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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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单说,保留8个面,增加5个饭,增加外卖业务,我方开始进行大量广告投入。
第一个店,我只要一个形象,大家一起熟悉,品牌使用权归我。所有餐饮的配方对我不得保密,我进行餐饮熟悉以后,目标是立即开设分店,下一家店以我为主。各方均可投资。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人自愿合伙经营小饭店。
总投资为房租3万每年,前期投资2万元,甲已投入前期2万元,乙负责承担厨师及店内服务员职能,丙负责店内营销,客源拓展,外卖送货。
丙方有权对店内营销方向产品提出意见,进行整改。乙方负责店内餐饮研发。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如结束合作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每年年终结算,所有利润先保证乙方每年4万元基础收入,在保证全年达到十万毛利的前提下(月利润1万左右,销售额1万3左右),保证丙方3万元基础收入。剩余利润,按每人百分之三十比例分配,剩10%投入店内设备或营销。
第五条饭店盈余先偿还双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签字) 合伙人(乙):(签字) 合伙人(丙):(签字)
2015年5月28日
第一个店,我只要一个形象,大家一起熟悉,品牌使用权归我。所有餐饮的配方对我不得保密,我进行餐饮熟悉以后,目标是立即开设分店,下一家店以我为主。各方均可投资。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
合伙人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自愿订立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甲,乙,丙三人自愿合伙经营小饭店。
总投资为房租3万每年,前期投资2万元,甲已投入前期2万元,乙负责承担厨师及店内服务员职能,丙负责店内营销,客源拓展,外卖送货。
丙方有权对店内营销方向产品提出意见,进行整改。乙方负责店内餐饮研发。
第二条 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个体工商户,由甲负责办理工商登记。
第三条本合伙个体工商户经营期限为五年。如果需要延长期限的,在期满前六个月办理有关手续。如结束合作
第四条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盈余按照每年年终结算,所有利润先保证乙方每年4万元基础收入,在保证全年达到十万毛利的前提下(月利润1万左右,销售额1万3左右),保证丙方3万元基础收入。剩余利润,按每人百分之三十比例分配,剩10%投入店内设备或营销。
第五条饭店盈余先偿还双方投资。期间,甲、乙双方约定每人拿一份劳务工资,待投资全额收回后,双方按照每人50%分配盈余。
第六条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一)合伙期满;
(二)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三)合伙经营的事业已经完成或者无法完成;
(四)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况。
第七条 纠纷的解决
合伙人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合伙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八条本合同自订立并报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之日起生效并开始营业。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二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协议自合伙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甲):(签字) 合伙人(乙):(签字) 合伙人(丙):(签字)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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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徒离职开店后起诉师傅没签合同,后又起诉贬损,店主输2次官司,改做面店批发钻石
因劳动争议结梁子,店主穆耳便网上诋毁女员工,结果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日前,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穆耳向女员工小晨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
2012年11月,小晨进入穆耳经营的区某百货行万达店工作,从事珠宝订制销售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小晨离开万达店后转下另一家珠宝定制店成为该店老板-某熊钻戒,然后以未签订合同为由向区某百货行索赔一年收入的双倍工资及保险等7万余元。而其师傅则深感用人困难,成本太高,愤然关店,转为批发,发誓要比其徒弟低20%价格销售。做成本批发。听说还打算再开个小面店。
2014年3月的一天,某论坛上,网友“我不是××”发布一个贴子,内容与小晨和某百货行万达店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关联。部分内容涉及到对小晨在工作期间的负面评价,并且使用“贪财贪到这种地步”等侮辱性语言。截至公证日期(去年3月13日),网帖的阅读率达到11568次。
小晨发现后,认定是穆耳所为,便以穆耳发帖诋毁名誉、泄露隐私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穆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公证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庭审中,穆耳辩称“我不是××”系公用账户,并非其本人专用账户,针对小晨的发帖并非其本人所为,故请求驳回小晨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向论坛管理方站核实,查明“我不是××”系以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信息和身份证件均指向穆耳,且穆耳承认了发贴行为,故穆耳应对其身份证件注册ID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新华网-现代快报
[ 本帖最后由 福根儿 于 15-5-23 20:48 编辑 ]
因劳动争议结梁子,店主穆耳便网上诋毁女员工,结果侵犯了对方的名誉权。日前,区人民法院对这起网络侵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穆耳向女员工小晨赔礼道歉并支付精神抚慰金。
2012年11月,小晨进入穆耳经营的区某百货行万达店工作,从事珠宝订制销售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4年小晨离开万达店后转下另一家珠宝定制店成为该店老板-某熊钻戒,然后以未签订合同为由向区某百货行索赔一年收入的双倍工资及保险等7万余元。而其师傅则深感用人困难,成本太高,愤然关店,转为批发,发誓要比其徒弟低20%价格销售。做成本批发。听说还打算再开个小面店。
2014年3月的一天,某论坛上,网友“我不是××”发布一个贴子,内容与小晨和某百货行万达店的劳动争议有直接关联。部分内容涉及到对小晨在工作期间的负面评价,并且使用“贪财贪到这种地步”等侮辱性语言。截至公证日期(去年3月13日),网帖的阅读率达到11568次。
小晨发现后,认定是穆耳所为,便以穆耳发帖诋毁名誉、泄露隐私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穆耳停止侵害、赔礼道歉、赔偿公证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庭审中,穆耳辩称“我不是××”系公用账户,并非其本人专用账户,针对小晨的发帖并非其本人所为,故请求驳回小晨的诉讼请求。
法院经向论坛管理方站核实,查明“我不是××”系以居民身份证注册,注册信息和身份证件均指向穆耳,且穆耳承认了发贴行为,故穆耳应对其身份证件注册ID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文中人物为化名)
来源:新华网-现代快报
[ 本帖最后由 福根儿 于 15-5-23 20:48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