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政府《关于调整镇江市区2003年度房改政策的意见》(镇政发[2003]260号),为做好200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与比例的有关事宜,经与有关部门商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按职工本人2002年12月份工资核定,单位和个人缴存比例分别调整为10%。职工个人2002年12月份工资低于370元的,按370元计算;超过5000元的,按5000元计算职工住房公积金。职工住房公积金调整后如低于本人现行实际缴交的,按现行缴交额执行。
外商投资企业和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在10%以上12%(含)以内的报市房改办批准;超过12%的,报省房改办批准。确有特殊困难的单位,可申请缓调或缓交住房公积金,但须经本单位职代会通过,主管部门审查同意,报市(区)住房基金管理中心核批,经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实施。
二、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按住房公积金方式管理的新职工逐月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比例不作调整,仍按12%执行。其住房公积金部分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即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例为32%,其中单位负担22%。个人负担10%。
三、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工资基数计算口径仍按镇房改办[1998]5号文件执行,具体口径重申如下:
(一)国家机关
1、实行职级工资制的人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职务津贴、综合补贴等六项之和;
2、技术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岗位职务津贴、综合补贴等五项之和;
3、普通工人:岗位工资及按国家规定比例计算的奖金、岗位职务津贴、综合补贴等四项之和。
(二)事业单位
职务(等级)工资、津贴(活工资)、岗位职务津贴、综合补贴等四项之和。其中,津贴部分按核定的比例计算。
(三)企业单位
按照镇劳险(97)第14号文件规定的职工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执行。包括:
技能工资、计件工资、岗位技能工资、奖金、各类补贴、津贴、加班工资等工资内外的收入。
为简化操作,企业原则上可按《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中2002年度缴费工资月平均数计算。
(四)机关、事业单位的内退人员按在职职工计算口径执行;发放基本生活费的人员按基本生活费标准计算。
企业单位的内退人员按本人养老保险费缴费工资标准计算;发放基本生活费的人员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计算。
(五)实行教护龄津贴、浮动工资及工改时执行的外挂保留工资,可列入计算基数。
(六)新参加工作人员在见习期或试用期间,按见习期或试用期工资计算;定级后按定级工资计算。
(七)外省市调入人员、军队转业、退伍人员和2003年7月1日前在本市范围内调动的人员,按调入单位重新核定的工资标准计算。
(八)2003年7月1日至本通知下发日止的市内调动人员,其住房公积金由调入单位予以调整补交,本通知下发以后的调动人员其住房公积金缴存额不作重新核定,由调出单位将其已核定的公积金,用介绍信形式转移至调入单位。
(九)按上述口径计算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金额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四、住房公积金基数正常调整的单位,将计算玫暮硕ū砭鞴懿棵派蠛撕笾苯颖ǜ鞯ノ换憬尚邪炖怼?br> 五、住房公积金其他有关事宜仍按原有规定执行。
六、京口、润州、新区均按本办法执行。
七、以上政策的调整从二OO三年七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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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12%、22%和32%
由于1998年12月1日开始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此日期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就不再享受福利分房以及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而是将购房补贴以货币的形式逐月发放给职工,镇江市规定此补贴的缴存比例为12%,统一缴纳在职工的公积金帐户里。
所以,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才出现了这么多的比例。
实际上就是三个数字,公积金:单位缴10%,个人缴10%。逐月发放的购房补贴:12%。
QUOTE:
最初由 水晶鱼511 发布
[B] 《镇江市区2003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中有一条: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按住房公积金方式管理的新职工逐月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比例不作调整,仍按12%执行。其住房公积金部分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即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例为32%,其中单位负担22%。个人负担10%。
我想问的是那个住房补贴12%是不是算作单位应交的公积金的22%中的12%? [/B]
关于公积金缴存比例问题,政策规定:单位缴存比例为10%,个人缴存比例为10%。[B] 《镇江市区2003年度公积金基数调整的通知》中有一条:1998年12月1日后参加工作的,按住房公积金方式管理的新职工逐月发放的住房货币补贴比例不作调整,仍按12%执行。其住房公积金部分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办理,即新职工住房公积金比例为32%,其中单位负担22%。个人负担10%。
我想问的是那个住房补贴12%是不是算作单位应交的公积金的22%中的12%? [/B]
由于1998年12月1日开始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此日期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就不再享受福利分房以及一次性购房补贴政策,而是将购房补贴以货币的形式逐月发放给职工,镇江市规定此补贴的缴存比例为12%,统一缴纳在职工的公积金帐户里。
所以,1998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的公积金缴存比例才出现了这么多的比例。
实际上就是三个数字,公积金:单位缴10%,个人缴10%。逐月发放的购房补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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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谢谢公积金,请教几个问题!
我来回答试试看,如有不准确,请公积金同志批评指正,并给予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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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⒈ 我们今后转成公积金贷款时在哪家银行办理更好?(之前是在中行交的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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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们的商业性贷款在哪个银行贷,那转公积金贷款只能在那个银行贷。[B]⒈ 我们今后转成公积金贷款时在哪家银行办理更好?(之前是在中行交的首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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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kidillac 发布
[B]⒉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若我们两人一起贷,是否要求有结婚证?还是只要拿房产证抵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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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两人一起贷,要求有结婚证。房产证抵押是必须的,不管有没有结婚证都需要有房产证抵押。[B]⒉ 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若我们两人一起贷,是否要求有结婚证?还是只要拿房产证抵押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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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kidillac 发布
[B]⒊ 办理后,是不是到时候每月都会有80×2.3×2=368元的公积金自动划到我们的帐上冲抵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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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你们是共同贷公积金,你们每个缴月的公积金是可以用来还贷的,但是不能自动转到贷款帐户上。因为公积金是缴到建行的,在其它银行贷的公积金是不好自动转的,每年集中转一次。[B]⒊ 办理后,是不是到时候每月都会有80×2.3×2=368元的公积金自动划到我们的帐上冲抵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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