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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由 翠谷中的小小鸟 发布
[B]公积金,你好:
我有个问题想问一下,现在我和我的女朋友都有公积金,我已经买了一套商品房,还没有办房产证,但购房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如果我和我的女朋友结婚后,我们再买房的话,一起用公积金还贷时可以用这个商品房做抵押吗?
还有,假如我办好了房产证,但上面只有我的名字,那我的女朋友能将自己的公积金取出吗?如果能有什么办法?如果不能,那以后我们结婚后她能拿吗?
呵呵!还有一个问题,假如我已经办好房产证,那我还可以将我女朋友的名字加上去吗?我是指没有结婚之前.如果可以,那在我用我的公积金还贷的同时,她可以取出自己的公积金吗?
还有前面你提到的公积金贷款可以提现金是什么意思,难道我可以将公积金贷的钱拿出来做别的事?比如装潢?
谢谢!
[/B]
1、你结婚以后再买房?还是再办房产证?不太清楚。
如果是再买房,完全可以用这套房子做抵押。
2、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你的名字,而你们还没结婚,那你女友不能取公积金,结婚后就可以了,但必须在拿到房产证后一年以内结婚并去申请支取公积金。过了一年期限又不好拿了,但那时候如果你们有公积金贷款,那又可以取她的公积金来还公积金贷款了。
3、结婚之前想把你女友的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也就是再办一个共有产权证,应该是可以的,具体你要去房产交易中心(城市客厅边)问一下。如果她办了共有产权证,是可以取公积金的。
4、如果你是房款付清了,再去办公积金贷款,那所贷的款是可以取现金的,取出来后由你自己使用。如果你是想把商业贷款转成公积金贷款,那你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就不可以取现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