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先生,您好,08年6月首次公积金贷款婚前买房,贷了10年,婚后共同还款,16年底还清,当时给了一份单据,好像是证明还款已结清,提醒我交到房管中心,不然房屋不可买卖,当时觉得房屋不可能会卖,没太在意就没送过去,现在如果卖房还需要找到送过去吗?当时房屋只有房产证,现在能否买卖?还是需要先去办理不动产权证?如果这时办理不动产权证算满2年吗。现在想卖了换个新房,16年上次的公积金贷款还清后,现在夫妻两人都有小部分余额,因为是期房,下月付了首付是否可以先取出余额,然后先商贷,等19年底拿到房再转公积金贷款,这样对贷款额度没有影响吧,二贷要首付6成,我可不可以先付5成左右,商贷还的这一年多的钱算在里面等到转公积金贷款时凑足6成,可以这样吗?这种情况我们能贷到50万吗?我二贷,妻子共同还款没贷过,利率也上浮的吧?谢谢,有点长了
[ 本帖最后由 双鱼座L86 于 18-4-25 21:45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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