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公先生
我的状况:02年买下单位分的房改房,提取过9500元公积金;06年卖掉该房改房重新购买一套74平米的二手房,一直居住(公积金贷款9万元,已于10年用公积金账户资金提前还清);
现想改善居住条件,再购买一套价值约50万的新房,目前我手持现金约20万元,公积金账户余额约5万元,请教公先生:
我的购房计划可行吗?按照现行购房政策,二套房首付至少30万,首付不够,是否可以用现有住房抵押用朋友小店的名义申请10万元创业基金贷款用于首付?
首付后,可以正常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吗?(我月缴公积金2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