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04年9月分期付款购得一处商品房,房价34万多,先付了32万,拿钥匙后付了2万尾款.(婚前个人名下),05年3月取得房产证,同年6月,利用公积金贷装修款(贷款中未注明是装修,疑问中?)8万元,10年期,2007年3月提前还贷结束。期间,本人06年底结婚。
现在,本人和老婆准备共同购买商品房.
问题一:05年3月本人买的第一套房算贷款买的吗? (如果不算,公积金贷款又算什么呢?)
问题二:请问即将购买的这套房属于国家所说的第二套房吗? (毕竟对于我老婆那可是她买的第一套啊!)
问题三:我们如果用公积金或商业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是否能够适用90平按2层首付这个新政呢?如果不行,为什么呢?
问题四:如果不可以按2层付首款,那么是否可以将我家的汽车库(6万元,按70%估算,价格在4万元左右)抵押,再申请公积金或者商业贷款吗? (是否有重复贷款的嫌疑?)
以上四个问题,恳请公积金解答,小弟在线跪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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