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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儿童少年福利基金会
诚挚邀请您加入到帮助贫困儿童的队伍中来!
地 址:南京市莫愁湖西路7号
邮 编:210017
联系电话:办公室 025—86570061 86570062
募资项目部 025—86570063
宣传培训部 025—86570062
传 真:025—86570067
E-mail:jsejh@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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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问答
时间:2011-03-02 来源: 作者:
一、我省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是怎样的救助模式?
儿童大病是造成支出型贫困的重要原因。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对建立儿童大病救助制度做出重要批示。2009年底,我省被国家民政部定为全国十个试点省份之一。2010年7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0]91号)。2010年9月,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出台了《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苏民福[2010]19号),我省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
我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由政府履行管理职责,并委托慈善组织具体实施。慈善救助资金由政府财政预算、慈善组织募集善款、福利彩票公益金等部分构成。慈善救助采用省、市、县(市、区)联动开展的办法,省级慈善救助资金对苏北、苏中、苏南地区分别承担资助总金额的70%、50%、20%,余下部分由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承担。市、县(市、区)各自承担救助资金的比例由市民政局会同慈善总会确定。
二、我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对象需满足哪些条件?
我省儿童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对象需满足三个条件:
1、本省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孤儿(含弃婴、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为重度残疾人,失去生活依靠的儿童;或父母双方服刑导致一段时期内失去生活依靠的儿童。
三、低保边缘家庭如何界定?
低保边缘家庭由各地民政部门认定。省民政厅规定,家庭收入在低保家庭收入两倍以内的,一般可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四、患哪些重大疾病的患儿可得到救助?
我省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本着“先易后难、量入为出”的原则,在起步阶段初步确定以下几个病种的住院或门诊治疗救助,待条件成熟时,再适当扩大范围:
1、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
2、先天性心脏病;
3、尿毒症;
4、恶性肿瘤。
五、重大疾病患儿家庭能得到怎样的资助?
我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根据申请患儿家庭经济状况对重大病患儿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即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总费用中扣除医保补偿、医疗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余下部分,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1、孤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全额承担。
2、低保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80%。
3、低保边缘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50%。
六、大病患儿应该怎样申请救助?
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县(市、区)、市慈善总会逐级上报审批。患儿监护人在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领取并填写《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表》,经民政办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向县(市、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本、低保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贫困证明、疾病诊断证明、儿童福利证、医保凭证等,经县(市、区)、市、省三级慈善总会逐级审批后纳入救助。
七、儿童大病慈善救助从申请到批复需要多长时间?
《细则》规定,各市慈善总会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申请患儿材料寄至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患儿情况,并书面答复市慈善总会。
八、受助患儿救助费用如何结算?
核准救助的孤儿到定点医院就医,治疗完毕后结算救助费用。《细则》要求将在全省推行建立医保补偿、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支付平台,平台建成后将可实现在进行医保补偿手续时即时结算、扣除救助费用。目前采取各地慈善总会与定点医院建立支付协议的办法。其中,能实行医保即时报销的定点医院直接将救助金额从总费用中按规定比例扣除,患儿家庭仅需向医院缴付除救助金额以外的医疗费用。异地转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尚不能实行医保即时报销的,则先由患儿家庭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患儿监护人至当地医保部门报销完毕后,凭总费用发票复印件、医保报销凭证、出院证明等,到县(市、区)慈善总会结算救助资金,省、市救助资金将直接拨付县(市、区)慈善会。
九、定点医疗机构是怎么确定的?目前确定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细则》规定,省、市、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会同本级卫生部门,指定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定点医院。目前,省慈善总会已会同省卫生厅共同确定了7家省级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定点医院,分别为: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十、大病患儿何时可以开始申请救助?
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自《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颁布之日,即2010年7月20日起开始实行。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在2010年7月20日之后产生的治疗费用,都可以到患儿户籍所在地申请救助。
时间:2011-03-02 来源: 作者:
一、我省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是在什么背景下出台的?是怎样的救助模式?
儿童大病是造成支出型贫困的重要原因。去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都对建立儿童大病救助制度做出重要批示。2009年底,我省被国家民政部定为全国十个试点省份之一。2010年7月20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0]91号)。2010年9月,省民政厅、省慈善总会出台了《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细则》(苏民福[2010]19号),我省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正式进入了实施阶段。
我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由政府履行管理职责,并委托慈善组织具体实施。慈善救助资金由政府财政预算、慈善组织募集善款、福利彩票公益金等部分构成。慈善救助采用省、市、县(市、区)联动开展的办法,省级慈善救助资金对苏北、苏中、苏南地区分别承担资助总金额的70%、50%、20%,余下部分由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承担。市、县(市、区)各自承担救助资金的比例由市民政局会同慈善总会确定。
二、我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对象需满足哪些条件?
我省儿童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对象需满足三个条件:
1、本省户籍、患重大疾病、18周岁以下;
2、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3、孤儿(含弃婴、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儿童。事实上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为重度残疾人,失去生活依靠的儿童;或父母双方服刑导致一段时期内失去生活依靠的儿童。
三、低保边缘家庭如何界定?
低保边缘家庭由各地民政部门认定。省民政厅规定,家庭收入在低保家庭收入两倍以内的,一般可认定为低保边缘家庭。
四、患哪些重大疾病的患儿可得到救助?
我省儿童大病慈善救助本着“先易后难、量入为出”的原则,在起步阶段初步确定以下几个病种的住院或门诊治疗救助,待条件成熟时,再适当扩大范围:
1、白血病(含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
2、先天性心脏病;
3、尿毒症;
4、恶性肿瘤。
五、重大疾病患儿家庭能得到怎样的资助?
我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根据申请患儿家庭经济状况对重大病患儿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治疗费用自付部分,即符合医保政策规定的治疗总费用中扣除医保补偿、医疗救助及其他临时救助和援助费用余下部分,按以下标准给予资助:
1、孤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全额承担。
2、低保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80%。
3、低保边缘家庭患儿医疗费用自付部分由省、市、县(市、区)慈善救助资金资助50%。
六、大病患儿应该怎样申请救助?
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按属地管理原则,通过县(市、区)、市慈善总会逐级上报审批。患儿监护人在户口所在乡(镇、街道)民政办领取并填写《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申请表》,经民政办调查核实、签署意见后,向县(市、区)慈善总会提出申请,并提交户口本、低保证或低保边缘家庭贫困证明、疾病诊断证明、儿童福利证、医保凭证等,经县(市、区)、市、省三级慈善总会逐级审批后纳入救助。
七、儿童大病慈善救助从申请到批复需要多长时间?
《细则》规定,各市慈善总会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申请患儿材料寄至省慈善总会,省慈善总会于10个工作日内审核患儿情况,并书面答复市慈善总会。
八、受助患儿救助费用如何结算?
核准救助的孤儿到定点医院就医,治疗完毕后结算救助费用。《细则》要求将在全省推行建立医保补偿、医疗救助、慈善救助支付平台,平台建成后将可实现在进行医保补偿手续时即时结算、扣除救助费用。目前采取各地慈善总会与定点医院建立支付协议的办法。其中,能实行医保即时报销的定点医院直接将救助金额从总费用中按规定比例扣除,患儿家庭仅需向医院缴付除救助金额以外的医疗费用。异地转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尚不能实行医保即时报销的,则先由患儿家庭全额垫付医疗费用。患儿监护人至当地医保部门报销完毕后,凭总费用发票复印件、医保报销凭证、出院证明等,到县(市、区)慈善总会结算救助资金,省、市救助资金将直接拨付县(市、区)慈善会。
九、定点医疗机构是怎么确定的?目前确定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细则》规定,省、市、县(市、区)民政局、慈善总会会同本级卫生部门,指定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定点医院。目前,省慈善总会已会同省卫生厅共同确定了7家省级儿童大病慈善救助定点医院,分别为:江苏省人民医院、江苏省肿瘤医院、江苏省中医院、南京市儿童医院、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南通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十、大病患儿何时可以开始申请救助?
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自《江苏省贫困家庭儿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实施意见》颁布之日,即2010年7月20日起开始实行。符合救助条件的患儿在2010年7月20日之后产生的治疗费用,都可以到患儿户籍所在地申请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