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京岘山庄29幢小高层业主,进驻已经快两年了,业主委员会是谁我们都不清楚,面都没照过。原来的物业管理是开源物业公司,现在业主委员会做主换了一家中泽物业来,现在要收物业费,收费比原来的物业还要多。我提出以下要求:
1、要每家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相互有个约束;
2、应该比照附近的小高层物业收费标准执行,同是京岘山庄,旁边的小高层收费标准是0.95元,为什么我们要按照1.15元计价;
3、物业费应该包括公用能耗费(电梯、照明),而不另为收费。
大家说,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