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1~9月份已交社保到账的原则上不用补差额了,如果1~9月份期间有欠缴月份的那按照新调整的基数缴纳

而参保单位及在职职工需要在年底前补前面9个月的差额。

那么问题来了,有没有在2024年8月份或9月份刚离职的员工,9月份如果已经离职了,与前用人单位已经解除劳动合同了,或者10月份已经入职新单位了,那么之前的1~9月份还用补差额吗?补的话该怎样补?是找前单位补还是不用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