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的单位在扬中市,一直欠交保险,累计21个月左右,工资也不发,没法生存的情况下,于今年的2023年7月10日辞职,于7月17日入职了新的单位,因相关规定用人单位需在一个月内跟员工签订合同并交保险,现在的单位在新区大港,新区社保局说扬中社保欠费,这边不能续费,也就是,我在大港新区无法工作!这几天我一直在打12345..12366,12333等电话,事情都没有进展,请政府领导关注此问题,这个保险的问题不解决,我就无法上班……请政府领导重视
我希望看到问题的结果,而不是官方的敷衍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