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明
胡xx由于在网络恶意造谣,诋毁本公司形象,特作出如下事实更正。
1,此人在我公司就职期间为其他装修公司做广告宣传
2,在职期间向其他公司透露公司业务信息
3,此人一个月上班时间总共只有47.5小时,也未对公司有任何单量上的贡献。
经公司开会讨论决定予以开除,开除以后把本公司市场部人员挖走,带到其他装修公司上班
由于本公司工资发放日期为每月15日(见图),此人就在网上恶意散布诋毁公司形象
本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追究其责任
特此申明
[ 本帖最后由 江苏众望装饰 于 2018-8-10 16:43 编辑 ]